文网讯 马关县自2016年8月被确定为全省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县以来,法检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改革后,在人力资源、司法责任制、办案质效等方面初见成效,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法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要求完成了首批员额制法官遴选和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及定岗定位工作,促进了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初步构建起了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司法人员配置模式。检察院通过整合机构和双向选择,对原有人员进行了合理化调配,做到了人尽其才,优化组合,激发了干警的活力和干劲,为实施新的办案责任制奠定了基础。司法责任制体系不断完善。结合实际,出台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配套实施意见、办法、制度40余项。一方面大胆“放权”。另一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初步建立起权力、责任、监督制约“三位一体”的新的审判权、监督权运行机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后,两院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办案质效明显提高。2017年以来,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23件,结案1825件,结案率85.96%,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8.57%和19.36%;员额制法官人均办案89件,同比增长85.42 %。检察院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95件276人,批准逮捕20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6件352人;受理公诉案件137件184人,结案率为83%。
(卢绍瑜)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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