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实行派驻机构定期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工作制度。派驻机构每半年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工作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近日,马关县制定下发《马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制度,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确保派驻监督聚焦主业主责,监督“前哨”作用有效发挥。
“之前对于派驻监督工作找不到方向、抓不住重点,派驻工作规则的制定,为派驻监督工作划出了‘流程图’,有了这张图,我们能更好的聚焦监督职能,对监督范围内的单位实现精准监督。”马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
通过制定下发《马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马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办法(试行)》,从管理权限、干部任免、交流轮岗、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纪律监督上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监督,从组织领导,考核方式、对象、内容、程序,等次评定以及结果运用上,对派驻机构开展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追责。通过研究制定《马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组织原则、报告请示、日常管理,履职监督等程序,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工作程序,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用严管体现厚爱不仅仅是党委的主体责任,也是我们对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履行的责任,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防止‘灯下黑’。”马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正人先正己,只有做到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的运行,才能做到阳光、高效监督,真正发挥出“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据悉,截至目前,马关县16个纪检机构分别于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前对58家单位23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累计开展常规检查30余次、专项督查3次。共处置问题线索10件,其中初步核实2件,谈话函询6件,予以了结2件,立案1件,派驻监督“前哨”作用有效发挥。
(戚晶晶)
(编辑: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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