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10月18日下午,马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进”马关县民族中学,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盗窃案,马关县民族中学、马关县第一初级中学、马关县职业高级中学的师生和新闻媒体记者共计3000余人零距离旁听了该案庭审。
本次开庭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张某为“90后”,曾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1月20日被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出狱后不久,仍不知悔改,竟故技重施,2018年3月至4月期间,分别在文山市和马关县城区多次盗窃他人手机,4月25日,被告人张某再次将黑手伸向被害人,得手后逃窜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经过审理,合议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张某认识到其犯罪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当庭认罪。
本次庭审走进校园活动,是马关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持续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此举不仅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强化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芳)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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