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违法犯罪 危害不小 这几人 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 真是害人害己 文网讯 12月23日,马关县人民法院在小坝子镇巡回开庭审理李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王某、万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一案。 今年6月,李某在明知张某等12名越南籍人员未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联系王某、万某通过绕关卡、避检查的方式,欲组织、运送张某等12名越南籍人员非法进入中国境内,后被马关县公安局坡脚派出所查获,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王某、万某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根据李某等人的犯罪事实及罪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情节及性质、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李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王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万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当庭释法,对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名进行详细讲解,并以此案提醒旁听群众:打击跨境违法犯罪,需要人人参与,动员边民积极检举揭发跨境违法犯罪等妨害国边境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 (张泽坤 罗俊卫) (编辑:侯佑琴 排版:张振飞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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