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朋友圈 已然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分享心情、美食、趣事 但绝不是“泄愤”的地方 文网讯 2020年12月25日,马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警员反馈称:在朋友圈浏览到一男子发布一条配有“有狗”字样的视频,疑似有辱骂正在执法警察的嫌疑。固定证据后,大队立即请求县局进行调查处理。 2021年1月7日,马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将该男子依法传唤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男子为马关县小坝子镇某村小组村民黄某某,在途经辖区马安山检查站时,因排队等候车辆违法行为排查时间过长,而心存不满,便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视频,并配上“有狗”字样发布不当言论,公然辱骂交警,黄某某对自己发布侮辱执勤执法人民警察寻衅滋事事实供认不讳。 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一冲动的行为,换来了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视频截图】 【该男子朋友圈视频及配字】
交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地,维护网络环境和谐是每个网民应尽的义务,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权威的藐视,是对国家法律的亵渎,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马关交警) (编辑:刘梅 排版:张振飞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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