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首个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成功

发布时间:2022-01-06 10:50:36  

文网讯 1月4日,马关县马白镇派出所首次户籍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成功,马关县实现户籍迁移业务“跨省通办”。

贾女士老家在马关县古林箐乡,因为结婚把户口迁移到了广西,11年前由于工作原因又回到了马关生活。多年来,贾女士一直想把户口再迁回马关,但苦于要两地奔波,她的户口就一直留在广西。1月4日,贾女士在得知户籍迁移业务可以“跨省办理”后,满怀期待的来到了马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服务大厅,按照相关程序,民警受理并成功提交了贾女士的相关申请材料,贾女士拿到了准迁入证明。

当天下午,贾女士拿着准迁入证明到马白镇派出所领取到了新的居民户口簿,成了马关县第一个享受到迁移落户“跨省通办”的居民。贾女士拿着新办的居民户口簿,高兴的向民警表达了自己的感谢之情。“现在国家这个政策真的是好,我想迁移户口好多年了,现在实施“跨省通办”的政策,不用马关广西两地跑,我才花了两个小时就办好了,省时省力省钱。”

马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恩荣娥介绍,户籍类业务“跨省通办”服务的实施,省去了群众跨省奔波的烦恼,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了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的便利实惠。下一步,马关县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证时间,积极扩展“跨省通办”服务事项,不断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自2021年12月1日起,云南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要求全面启动户籍类证明和省外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该业务适用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5类事项。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后,即可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避免申请人两头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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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业务“跨省通办”服务主要包括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两大块内容。

(一)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事项包括:

1、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2、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3、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4、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5、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事项包括: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2、注销户口证明;

3、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户籍居民在异地居住,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或凭证,异地申请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受理地(原则上为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实现信息材料流转,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

(马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倪富婷 通讯员:恩荣娥)

(编辑:郭韦 排版:张振飞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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