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先,男,苗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马关县住建局、中级工,2006年被中共马关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云岭优秀”职工,同年被文山州人民政府授予“文山州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8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4年4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第三届马关县道德模范,第三届文山好人。
他不是作家,也不是画家,他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环卫工人,然而,他却用自己的工作工具——扫把当彩笔,把自己的人生描绘得多姿多彩,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有滋有味,为边城马关的清洁亮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了马关县环卫系统的状元郎,他就是马关县环卫站职工王廷先。
爱岗敬业,积极完成自己的本职任务
王廷先同志于2001年进入马关县环卫站工作。和许多清洁工人一样,主要是负责街道的清扫保洁工作。对于街道的清扫保洁,有的同志认为这是下贱的工作,然而王廷先却把其视为一项光荣的工作任务。王廷先常常跟朋友们说:没有清洁工就没有清洁卫生的街道,没有清洁工就没有亮丽的县城环境,我当清洁工我不后悔,我觉得很光荣,为了把这项光荣的工作做好,我必须认真对待。王廷先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根据单位规定,主街道的清扫必须一天三次,并实行全天保洁,早上七点钟前必须清扫结束,晚上六点三十分以前清扫结束,并把垃圾装车运走后才能休息。然而,为了使街道更清洁,王廷先一天不止扫三次,有的时候四次,甚至更多,并且自己增加保洁时间,晚上常常是七点钟以后才回家。由于王廷先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他的路段曾作过多次调整,但是不论负责那个路段,他的工作方法和信念从未改变。
遵章守制,争做合格职工
王廷先认为,作为一位合格的环卫工人,不仅仅是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还应遵章守制,服从单位的安排和要求。他常常说,遵章守制是工作取得成绩的基本保证,如果不能遵章守制,要长久的保持工作有成绩是很困难的。他这些话不仅是说在嘴上,而且体现在了行动上。长期以来,他不仅在工作上力争取得突出的成绩,而且认真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单位和同事的公认,也为自己做出优异成绩打下了基础。马关县环卫站工作制度规定:“严禁清洁工将自己清扫的路段转包给他人清扫或请人代替清扫;清洁工在岗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工作责任区”。自工作以来,王廷先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坚持自己的清扫任务自己完成,工作期间不脱岗,没有出现请人清扫、转包给他人清扫和上班时间远离岗位的现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有的同志认为,作为清洁工人文化高低都一样,反正都是扫地的,对于扫地,有文化无文化都会做,不需要怎么学习。然而,王廷先不是这样想的,他认为自己的工作虽然是扫地,但是有了文化,素质提高了,才能充分认识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的重要意义,才能加强责任心,才能把清扫保洁工作做得更好。因此工作之余,他经常读书看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2003年以来,他积极响应县总工会关于“争做知识型职工”的号召,参加了园艺专业函授班学习。通过学习,他不仅掌握了许多新知识和技术,增强了环境审美能力,并且以优秀的成绩获得了中专毕业证书,为做好自己的业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乐于助人,为亮丽边城而奋斗
王廷先不仅认真清扫自己负责的清洁地段,而且还乐于助人,积极为创造清洁、干净的县城而努力。他知道,要使县城清洁、亮丽,仅一个人完成好任务也是不行的,必须大家都共同完成任务。为此,为了使大家都能完成工作任务,当邻段的同事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位时,他在完成自己负责的地段的清扫工作后,主动地帮助不能到位的同事清扫,使整段街道都随时保持干净、清洁。这样的事情,在王廷先身上,在左邻右段是经常有的事。因此同行的同志们都很敬佩他,尊重他。每当遇着评先进这样的事,大家都喜欢提他的名,推选他。然而在他心里,他没有考虑这么多,他只为一个干净的县城,为一个美丽的生活环境。对于环卫工作这个行业,有的人看不起,有的人不屑一顾,但王廷先就是在这个行业上,凭一把坚实的扫把,一颗爱岗敬业的心,脚踏实地地一步一步地走着。他走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步稳根深,铿锵有力,走到了州级劳模、省级劳模,实现着自己人生的价值。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深深地为他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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